起重机车轮维修

发布时间:2019/04/29 浏览量:153

1)车轮踏面磨损,车轮踏面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15%时应更换新件,没超过此值,可重新车制、热处理修复。车轮直径应在公差范围内,表面淬火硬度HB300~500,对车轮直径大于Φ400mm的淬火层厚度应大于20mm;小于Φ400mm时,淬火层厚不应小于15mm;
 
(2)两个相互匹配车轮的直径偏差,主动车轮直径偏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0.1%,从动车轮则不应超过0.2%,电动葫芦车轮直径偏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1%,从动车轮不应超过0.2%;电动葫芦车轮直径偏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1%;(3)轮缘磨损与折断,变形:轮缘磨损量达原厚的50%或折断面积超过30mm2应报废,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厚度20%应报废;
 
(4)车轮裂纹:车轮发现裂纹则应报废;
 
(5)踏面椭圆度:车轮踏面椭圆度达1mm应报废;
 
(6)车轮组装配:安装好的车轮组件,应能手转动灵活,安装在同一平衡架上的几个车轮就在同一垂直平面内,允许偏差为1m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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